原来,女孩子真是肤如凝脂的。

    林麓川带着薄茧的指尖在余欢那精致小巧下巴上捏了捏,忽然问:“整的?”

    男人低沉的声线大提琴般波动心弦,余欢脑子正木,傻乎乎道:“天生的。”

    “也是。”林麓川目光顺着她下颌锁骨往下滑,在同样小巧圆润桃尖上停住,点了点头。

    要有钱整下巴,不会放过更重要的胸。毕竟,男人看女人多是一看胸二看脸的。

    女孩们某些方面是很敏感的。比如,对于自己将将b杯的胸。

    一瞬,热血奔腾穴道全开,余欢猛推开横抱自己的家伙,两步跳回楼梯上。

    “流氓。”

    哈,自己怎么就流氓了。救了她还救出错了。

    林麓川桃花眼微眯,又露出似笑非笑的神色:“你有让我流氓的资本吗?”

    毒舌本舌。轻飘飘就能要人命啊。

    余欢脸都气红了,却只能一口老血堵在嗓子眼。半个字反驳不出。谁让她确实没有波涛汹涌的本钱呢。

    “肤浅,庸俗。”余欢只能用道德自保。

    女人真双标。

    要是自己没记错,她之前还用自己脸长得比王依晓好嚣张吧。

    何况,男人对于女人没有原始肤浅庸俗,人类怎么繁衍。

    算了,不跟小女人计较。林麓川摇开火机,点了支烟,笑问:“请人吃饭,主人偷溜,太不礼貌了吧。”

    他,他怎么知道自己打算跑账的?就算看到也猜不...余欢意外又震惊。

    眼下,前有虎后有狼,自己该何去何从呢。